
近年來“互聯網+醫療”發展迅速,線上尋求健康咨詢問診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互聯網醫院數量和用戶規模也在持續增長。互聯網醫療的快速發展帶來了便利,但也引發了許多問題。在線問診的誤診現象時有發生,用戶往往會在不同平臺咨詢多位醫生,卻得到不同的診斷結果。此外,一些互聯網醫療平臺還存在著直接跳過處方審核環節,由人工智能自動生成處方的情況。
我國《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對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藥方行為有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藥方需要取得相應的處方權,并且藥方需要經過藥師的審核。然而,互聯網平臺上的“AI開處方”流程明顯違反了這一規定。
對于患者來說,他們往往只關心自己的病情得到及時治療,而忽視了在線問診存在的風險。因此,在進行在線問診時,我們應該更加謹慎,并且選擇正規、可信賴的互聯網醫療平臺。
而此次管理辦法再次為人工智能問診、開藥劃出紅線:
1.指出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經藥師審核合格后方可生效。
2.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且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提供診療服務。
在《北京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管理辦法中再次提出。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要加強藥品管理,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嚴禁在處方開具前向患者提供藥品。
據法制日報2022年6月的報道,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其中第21條明確指出“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
上述報道指出,現實中,一些平臺選擇“AI開方,客戶直接取藥”的模式,跳過傳統的處方開具、審核環節,把開方直接變成了“賣藥”。
這次北京市規定“嚴禁使用AI生成處方”,是對國家《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的重申和落實。
同時,互聯網醫療平臺也應該加強自身的管理和監管。應該建立起嚴格的審核機制,確保醫生的資質和能力符合相關要求。互聯網平臺也應該加強對AI開處方的規范,確保藥方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